林彪坐上叛逃的专机后,为何不按照事先安排的那样南飞广州呢

1971年9月13日,林彪坐上叛逃的专机后,为何不按照事先安排的那样,南飞广州呢?其实,林彪一家在飞机起飞后,并没有立即放弃原先设想的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毕竟,他们只要飞3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实现该计划。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林彪乘坐的256号三叉戟飞机,在空中飞了近两个小时,而这样一架飞机从山海关飞到温都尔汗要不了一个小时,因此,三叉戟飞机实际上首先往南飞了约10分钟,然后掉头返回山海关,但发现山海关机场已遵照周恩来指示关闭。为什么林彪一伙放弃南逃计划不得而知,但美国哈佛大学R.麦克法夸尔教授,在他所著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年)第二篇文化大革命中,有这样的暗示:是周恩来不让林彪着陆,以迫使他飞往苏联,这样他就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成为国家的叛徒。细想一下,R.麦克法夸尔教授的观点不无道理。以周恩来的智谋,以及几十年的斗争经验,从大局出发,林彪飞往苏联比成功飞到广州,带来的灾难性会小很多,起码不会出现让国家和人民陷入内战之中。无独有偶,国内曾经还出版了一本有关“九一三”事件的畅销书,作为该事件的见证人,作者写道:“飞机起飞后20多分钟,留在九十六楼‘林办’人员听到飞机返回的声音。九十六楼的人都聚集在坡顶向机场方向遥望,只听得飞机在机场上空轰鸣盘旋,大家都认为飞机回来了一定是想降落。当时‘林办’的人已离开机场,谁都料想不到中央在飞机起飞之后下了封锁机场的命令,地面所有灯火熄灭,飞机无法降落。”“飞机向莲花峰飞来,在九十六楼上空盘旋,久久不离去,大家仰望着它,最后见它在空中划出一个形似问号的线路,然后向北方飞去,再也没有回来。”这两段话的用意是说林彪在空中仍不想北去苏联,下令返回山海关机场,是周恩来下令关闭机场才无法降落,不得不向北方飞去。在林彪乘机强行起飞后,周恩来曾代表中央政治局下达过禁飞令,这是不争的事实。问题在于:第一,这个禁飞令是何时下达的,当时林彪的飞机在何处?第二,林彪专机起飞后,党中央的态度是要他回来,还是要赶他走?第三,林彪是否有要求降落的表示?把以上三个事实考察清楚了,《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的推论是否能站得住脚,也就一清二楚了。为此,我们不妨对有关这一事件经过的更多材料,进行比较研究,以便了解历史的真相。《周恩来传》是中央文献研究室的专家经过研究大量第一手的材料写成的,应该是可靠的。该书的记录如下:“对林彪等突然乘机逃走的意图,当时还不清楚。对他们的全部阴谋计划,一时也并不了解。周恩来命令李德生坐镇空军司令部,监视飞机动向;派杨德中随吴法宪去西郊机场,派纪登奎去北京空军司令部,以便从各方面掌握情况。同时,他向全国发布禁空令:关闭所有机场,停飞所有飞机,开动全部雷达监视天空。周恩来还请调度员用无线电向这架飞机呼叫,要林彪等飞回来,告诉他们:不论飞机在何处降落,我周恩来都到机场去接。但飞机上一直没有回答。”对林彪事件颇有研究的专家于南教授在《关于林彪事件若干历史问题的考察》一文中也谈到 :“周恩来随后从人民大会堂赶到中南海毛泽东住处,汪东兴、张耀祠也几乎同时到达。周恩来命令打开华北地区所有雷达监视这架飞机,并与机上通话,告诉飞行员飞机可以在任何一个机场降落,但256号飞机不回答。地面雷达不断报告飞机的航向、时速和高度。飞机耍了个花招。开始时航向290度即向北京、大同方向飞,但十几分钟以后,在零点46分改航向为310度,向蒙古的西部即乌兰巴托、伊尔库茨克航线偏东一线飞行。”这些都说明,林彪乘机起飞后,中央的态度是要他回来,所以才从地面不断向这架飞机呼叫。而且,周恩来表示愿意亲自到机场接他,这也算仁至义尽了。但是,关键的问题还是“禁飞令”是何时下达的呢?现在我们有幸找到当时亲自用电话向全国下达此项命令的当事人的准确回忆和电话记录,成为解开这一疑团的最有力的证据。请看:朱秉秀是当年军委空军指挥所的值班作战参谋,“九一三”事件发生时,他曾协助李德生(总政治部主任,北京军区司令员,周恩来派他到空军司令部,代替自己坐镇指挥)参与处理这一事件,他详细地记录了自己在空军指挥所亲历这一事件的始末:“周恩来指示,要求空军指挥所直接用对空台与飞行员潘景寅沟通联络,要他飞回来,北京西郊机场和首都机场都可以降落。此时,吴法宪也在西郊机场指挥所亲自手握话筒不断地呼叫潘景寅,告诉他只要回来,一切都好办。但是,始终没有听到潘景寅的回答。眼看着目标靠近边界线移动,1时50分飞出了国境,进入蒙古人民共和国领空,并在逐渐下降高度,直到我地面雷达上的飞机信号于温都尔汗以南消失。李德生立即向周恩来报告了雷达信号最后消失的位置。同时还示意我赶快拿笔做记录,一句一句地复诵着电话里周恩来传达的政治局命令:‘从现在起,凡没有伟大领袖毛主席、林副主席、周总理、黄总长、吴司令员联名签署的命令, 一架飞机都不准起飞。’记完后我又向李德生复诵了一遍。他说,没有错,这就是净空了,空中发现情况就是敌机(由于林彪出逃当时是绝对机密,命令下达后涉及的人将很多,所以在命令上不能不出现林),梁(指梁璞,当时任空军司令部参谋长)同时对我们两个作战参谋说,赶快向各军区空军、指挥所传达,要找他们指挥所值班指挥员亲自接电话,叫航行局局长尚登娥也来,航行部门要知道。我与徐心德(时任作战参谋)分工,由他接通电话,由我传达命令,流水作业。对方都是首长,接电话、记录、复诵都很费时,作战部副部长郝昌照主动站起来帮我们也向下传达命令,从1 时56分到2时20分左右才将周恩来下达的政治局‘禁航令’传达完毕。接着空军在场首长研究,经李同意又向各军区空军指示,要增开地面警戒雷达,严密对空监视,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因此,“禁飞令”下达的时间是在9月13日凌晨1时56分到2时20分之间。即使是周恩来直接下达命令给山海关机场,那也只能是在1时50分左右,距林彪起飞的0点32分,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的事。实际上当时林彪的飞机已经到国境线了。把不能降落归因于一个多小时后才发布的命令,显然十分荒唐!“禁飞令”是在林彪座机出境后发布的,同山海关飞机起飞前禁止256号飞机起飞而关闭 机场是两回事,不能混淆。当时中央下达“禁飞令”的用意是,由于林彪集团在空军有相当的势力,林彪座机强行起飞后,在情况不明的前提下防止再有飞机逃跑,防止有人调动飞机来北京危害中央,这种预防措施是必要的。但就在“禁飞令”下达不到两个小时,林立果的小舰队成员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等人还是在北京沙河机场用林彪手令劫持走了3685号直升飞机。至于机场采取关闭灯光的办法,恰恰是为了阻止林彪的飞机起飞。林彪等是在11点50分离开北戴河住地的。11点45分,八三四一部队一名副大队长带7个人乘吉普车先出发去山海关机场准备控制飞机,但在途中,被林彪的轿车高速超了过去。他们到机场后见林彪、叶群正在上飞机,便找到机场调度室,要求制止这架飞机起飞。机场采取关闭灯光和鸣枪办法阻止起飞。可以清楚地看出,机场关闭灯光,并非是在飞机起飞之后,而是在飞机起飞之时,但飞机还是在黑暗中强行起飞了,林彪最后落得机毁人亡也是咎由自取。其实,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三叉戟客机是时速超过900公里的大型客机,怎么可能像小飞机那样在北戴河的96号楼上空盘旋,“久久不离去”呢?飞机起飞的山海关机场距北戴河有40公里,从飞机的航向上看,基本上要经过北戴河的上空。此时,正处在混乱中的林办人员听到飞机的声音,从而产生各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会看到差不多1500米的空中256号飞机划出像“?”那样的轨迹 。256号专机组副驾驶康庭梓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推测:飞机只有在原地做180度类似掉头那样的转弯时才勉强像“?”。当时雷达图显示没有飞机回转的迹象。飞机起飞时,没有像平时那样打开飞机外部的航行灯和闪光灯,右机翼端部的绿色航行灯在地面强行滑出时已被油车刮坏。况且飞行速度500多公里的飞机,转弯半径早已超出北戴河的范围,所以地面上的人绝不会在深更半夜看清飞机转弯的轨迹,更不要说像“?”那样的轨迹了。机长潘景寅对山海关机场十分熟悉,天空中没有关着的大门,飞机上有雷达、着陆灯等先进设备,机场无线电都处于开通状态。如果飞机真的返回山海关机场甚至飞回北京,降落是不会有困难的。这架飞机是强行起飞的,机组成员中副驾驶员、领航员、空中通讯员、随机服务员,被林立果从北京带到山海关机场准备上飞机的“联合舰队”重要成员程洪珍,为林立果服务并发了手枪的两名女青年张××,袁××接到通知都在跑向飞机,因林立果怕后面有追兵,下令强行起飞才使他们没有来得及上飞机。这一切,山海关机场的许多工作人员都亲眼所见。而且,林彪是跟在叶群身后从飞机舷门的软梯子自己爬上飞机的。如果他不想走,在登机前说一句话,机场上的工作人员、飞机驾驶员和随机工作人员都会上前保护林彪制止飞机起飞。针对国内外有关“九一三”事件的种种不实之词,林彪的卫士长李文普也撰文谈道:“我多次随同林彪乘坐飞机,飞机驾驶员会听林彪的指示飞向哪里。”而且,这架飞机的航迹有地面雷达航线图为证,根本没有返回欲降落的证据。历史是客观的,其真实面目也是不能任人涂抹和随意解释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作者都是外国学者,中国人自己还有不同见解的问题,不能苛求于外国人,但我们希望外国的学者注意吸纳这些最新的资料与研究成果,而不要不加分析地引用一些纯属臆测的描述、道听途说的材料或别有用心的观点,这样才能保持学术著作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声明:个人原创,仅供参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艺术
蒋欣剪了短发带火了秋冬新穿搭:大衣+卫衣+牛仔裤,高级又洋气
下一篇:开展居家上门养老服务22万人次!胶州构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