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航犯FIFA天条该重罚 足协乱撑腰致"四败俱伤"(二)
华夏幸福提前“勾引”任航,承诺8000万签字费,任航拒绝续约苏宁遭遇三停,这种处理手段在欧洲足坛并不少见。最终在足协的调解下,任航顺利解约,投入“幸福的怀抱”。任航和华夏违反了哪个条款?足协为12强赛插手又合不合适呢?
触犯FIFA明文规定 华夏比拜仁还"豪门"从去年年底到6月份被“三停”之前,任航有足够的时间和苏宁商讨续约事宜,如果诚心续约,会像吉翔、吴曦一样早早敲定合同。任航一直拖着,想以自由身离开,有很大可能已经有“草签合同”在手。按照媒体的消息,华夏幸福许诺,如果年底任航自由身加盟,将给任航8000万人民币签字费。中超俱乐部之间的转会,也要遵循FIFA相关规定,很明显,华夏幸福是踩着“犯规线”在操纵任航的转会事宜。对于球员转会,FIFA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如果俱乐部有意引进球员,那么,该俱乐部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告知球员所在的俱乐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先报价;得到许可之后,该俱乐部方可与球员(经纪人)展开谈判。如果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不到半年就结束,该球员才能和任何俱乐部接触、签订合同,均不算违规。对类似的行为,中国足协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国足协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当新俱乐部有意转入与原俱乐部合同期未满的球员时,应该在开始商洽转会前书面通知原俱乐部和球员本人。球员只有在原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或原工作合同将在6个月内届满时方可签订新工作合同。任何违反这条规则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尽管外有FIFA章程,内有足协规定,但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是遵纪守法的俱乐部,恐怕只是凤毛麟角。俱乐部提前接触球员,私下达成口头协议,是转会市场一贯的乱象。2010年杜威、杭州绿城、上海申花就上演过一出闹剧,原本申花和绿城早早签署转会协议,杜威加盟绿城,转会费500万元;后来广州恒大半路杀出报价800万,申花自然不愿意500万“贱卖”杜威,于是和绿城各种撕X。中国俱乐部在国内私下接触球员的作风,也延续到海外。今年1月巴西媒体报道,巴西豪门圣保罗提前给FIFA打预防针,希望FIFA打击中国俱乐部私下接触球员挖人的现象。因为科林蒂安的部分主力,像贾德森、雷纳托-奥古斯托、拉尔夫,就是被中超球队支付解约金的方式强行挖走。科林蒂安主席罗伯托-安德拉德对中国俱乐部私下接触球员的行为很不满:“他们(中国俱乐部)都是先跟球员谈,而不是跟我们谈。”在欧洲足坛,这种私下接触球员的违规现象也有不少。2007年夏天,16岁的卡库塔还在朗斯青训营,并且和朗斯签下青年球员合约。切尔西私下接触卡库塔家人。朗斯俱乐部得到消息后要价500万欧元,切尔西不同意,遂用100万欧元买通卡库塔的家人,最终让卡库塔买断与朗斯的合同,加盟切尔西。2009年9月,FIFA认定切尔西诱导并破坏卡库塔与朗斯的合同,私下接触球员,对切尔西处以两个转会窗禁止转会的处罚。不过切尔西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上诉,最终与朗斯达成经济调解上诉成功,免遭处罚。但切尔西私下接触球员,已经是违规在先。德甲巨无霸拜仁,挖了不少竞争对手的当家球星,当然也犯规过。2001年夏天,拜仁私下向代斯勒提前支付2000万马克的签字费,同年10月11日银行内部职员将此事爆料。由于拜仁涉嫌违规接触其他俱乐部球员。德国足协进行调查,拜仁坚称2000万马克只是“借款”,而非“签字费”。2002年1月份,代斯勒无奈将2000万马克退回给拜仁,强调这只是借款。对拜仁来说,万幸的是FIFA没有绝对证据,否则德甲巨人也要挨罚。而最终天才代斯勒患上抑郁症,根据德国著名心理学家法基分析,正是由于收受签字费被曝光的心理压力,让他开始变得自闭起来。法甲的南特2014年3月被FIFA处以18个月禁止转会的处罚,这是因为南特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使几内亚前锋班古拉撕毁与原属球队迪拜胜利队的合同——这与任航的案例颇为相似,都是第三方俱乐部私下接触球员,从而引发球员与俱乐部的矛盾。如果有真凭实据在手,第三方私自接触球员的违规俱乐部,必然会遭到FIFA重罚,通常是两个转会窗口禁止引援。球员也会被重罚。2016年新版《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 》第48条有明确规定:在保护期内违约的球员,除支付赔偿金外,还应受到体育处罚,即禁止其在4个月内参加任何官方比赛,情节严重者可禁赛6个月,体育处罚在球员被通知相关决定后立即生效。切尔西、南特,还有巴萨、皇马、马竞(引进年轻球员被FIFA处以转会禁令),都是在转会问题上触犯FIFA章程。对中国俱乐部来说可谓前车之鉴。如果中国足协对此类现象监管不力,捅到国际足联的话吃亏的只会是中超俱乐部。
本文来源:体育
作者:N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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