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内地游客,在香港被抓!提醒过了还有人闯祸

时间:2025-04-04 14:36:59 转载源:聚焦热点网 作者:半夏微凉 点击:2502次

8月14日-15日  香港入境处接连拘捕三位  以旅客身份到香港的内地人士  但他们并不是普通旅客  而是为客户提供摄影服务的  内地“约拍”摄影师     社交平台不少香港街拍贴   香港街拍很受欢迎   也很容易出片   但是其中隐藏着风险   那就是摄影师的资格问题     深圳某摄影师和港媒的聊天截图 香港01截图  由于比香港的性价比高  不光内地客户,不少香港客户  也开始选择内地摄影师到港服务  相对香港动辄上万的费用  请内地摄影师只要小几千    但上个月就有律师特别提醒大家:  内地、外籍人士到香港工作  都需要工作签证  若无工作签,别说街拍  就是在香港捡纸皮卖也违法     香港入境处行动,两天抓三人  距离上次提醒不到一个月,香港入境处开始行动。    TVB截图  周一,香港入境处以在社交平台“放蛇”的方式,找到了声称可以在香港提供低价的婚礼、街头摄影服务,每次收费在1,000至1,500元。经过情报分析后,入境处便以顾客身份预订服务、支付订金。  8月14日及15日,被入境处锁定的摄影师以内地旅客的身份抵达香港,他们在香港露面及向“放蛇”的入境处人员提供相关摄影服务后被拘捕。被捕人士为一男两女,年龄在25至30岁。    TVB截图    TVB截图    TVB截图  8月16日,香港入境处公布了拘捕行动,并展示了行动中检获的摄影器材、存储卡、电话和道具花。  香港入境处特遣队副指挥官梁梓聪说的两个重点,请一定要牢记:  第一点,是针对非法在香港工作的。根据香港规定,任何人违反对他/她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且所有旅客在未获香港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  第二点,是关于雇佣者的。若任何顾客明知服务提供者是不可合法受雇,又或他没进行一个切实可行办法,去确认他是否一个可合法受雇人士,便有机会涉及触犯协助及教唆他人在香港违反逗留条件,也有机会面临跟第一点同样的刑责。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工作签证,不可在香港提供任何受雇服务(包括无薪受雇服务);在香港雇佣任何人时,必须核实受雇者是否有资格在香港从事相关工作。   香港入境处的几个Q&A  香港入境处官网有一系列关于以访客身份到港人士从事工作、商务活动的提醒和Q&A,大家可以参考:  Q1:我已取得签证来港旅游,我可否在留港期间发表演讲?  A1:如你符合以下条件,即你不会因在该活动中发表演讲/作出发布而获得报酬(应该研讨会而获提供住宿、交通、膳食等,或获发还该类费用除外),你便可以访客身分出席活动发表演讲/作出发布。  Q2:在签订合约的过程中,以访客身分来港的人士可进行什么商务活动?  A2:在签订合约的过程中,以访客身分来港的人士可进行产品或服务的介绍、磋商及签署合约等商务活动。  Q3:以访客身分来港的参展商可否自行搭建展览摊位?  A3:不可以。以访客身分来港的参展商不可自行搭建展览摊位,但他们可监督摊位的搭建工作。参展商必须聘用可合法受雇的人士搭建展览摊位。  Q4:以访客身分来港的参展商可否在展览会/交易会向公众直接提供服务,例如包装货物?  A4:不可以。以访客身分来港的参展商不可在展览会/交易会向公众直接提供服务,例如包装货物,但他们可推广产品或服务。参展商必须聘用可合法受雇的人士在展览会/交易会向公众直接提供服务。  Q5:以访客身分来港的参展商可否在展览会/交易会向公众直接提供服务,例如包装货物?  A5:不可以。以访客身分来港的参展商不可在展览会/交易会向公众直接出售货物(包括向公众收取款项),但他们可推广产品或服务。参展商必须聘用可合法受雇的人士在展览会/交易会向公众直接出售货物。   部分资料:香港入境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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